关于闫函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江苏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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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民宗党组〔2024〕23号

关于闫函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

各处室、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闫函同志聘任为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职员。

中共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4年9月6日

关于闫函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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