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在网站、公众账号等显著位置明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2.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除固定处所)可以且仅限于通过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讲经讲道,但不得在第三方平台(如: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讲经讲道。
3.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4.不得发布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内容。
5.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如:供灯、供佛、祈福、奉献、建寺、助印等)开展募捐。
6.不得有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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