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网站和app应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宗教网站或者APP等保定级和备案材料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这是定级的重要依据,需要详细描述系统的功能、应用场景、安全需求等,以便确定系统的安全等级。
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用于向公安机关提交备案申请,需填写系统的基本信息、安全等级、定级依据等内容。
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由专业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出具,证明系统已满足等保要求。
0 留言